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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激励促担当

发布日期:2019-05-0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拆掉了基层公务员成长成才和发展晋升的“天花板”。
    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分类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将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生动局面。根据《规定》要求,必须进一步厘清不同岗位公务员的条件资格、素质要求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凸显职位分类的优势,让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情,不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福利待遇激励。长期以来,公务员的薪酬福利,视职务级别而定,而固定的领导职数必然会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可以让职级成为公务员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要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通过推进职级与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经济待遇相挂钩,明确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标准提高职级、可以相应增长工资的具体情形,让不能晋升职务、提升待遇的基层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激励。
    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不仅意味着拓展上升渠道、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更对公务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进一步严格公务员日常考核办法,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健全完善日常考核评价机制。要注重奖优罚劣,将日常考核结果运用到公务员晋升职级过程中,结合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因素综合考虑评价,避免出现“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的错误导向。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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