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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党员的职业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19-03-06

 在分类规范中单列工作类或说职业类行为规范,主要是为了适应在我们党内占大多数的普通党员情况,从职业的角度上规范共产党员行为。因为这些普通党员同担任社会公职的干部,例如党政机关中的领导干部或在企业事业担任负责工作的管理人员有所不同,他们的工作表现主要是同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同社会职业的要求密切相联系的。除了共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之外,做商业服务性工作的党员有对顾客的诚恳服务问题,做生产技术性工作的党员有对技术的精益求精问题,如此等等。因此,单列职业行为规范,就是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的大前提下,还要强调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在各行各业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作为基本规范,当然只对党员提出原则要求,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以及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等。早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从整个社会角度提出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明确规定:“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这无疑也适用于共产党员的职业行为,应该视作党员在本职工作方面的重要规范。除此之外,各行各业乃至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通常都有具体职业规范,包括岗位责任、职业守则等等,共产党员理所当然也应把这些内容作为自己职业行为的规范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
    应该指出,在党员本职工作方面行为规范,除了成文规范之外,不应忽略非成文的通过宣传先进人物、优秀党员这种榜样示范形式。近几年来,党中央及各部门、各地方推崇许多先进人物如徐虎、王涛等,也具有很重要的行为规范意义。

 

 

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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