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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标准

发布日期:2014-02-28

一、政治观念强。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二、工作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全乡(镇)领先位置,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带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方面成绩突出。
  四、团结意识强。注重维护村班子团结,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善于同班子成员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群众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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