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登 首页 - 基层天地 - 文件选登

永城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2-28

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水平,按照商丘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自觉接受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树立务实作风,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任劳任怨。
  (二)入村时自带行李,食宿地点一般在任职村;距任职村较近的大学生村干部,可在家食宿;在任职村食宿不便,或存有安全隐患的大学生村干部,可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食宿。
  (三)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期间要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不吃请、不收礼、不扰民、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四)纳入乡镇干部队伍管理,参加乡镇机关干部考勤;作息时间参照乡镇机关干部执行,不允许其他社会人员在宿舍留宿;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五)坚持日常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科学知识、农业科技等,提高自身素质,拓展工作视野。
  (六)入村1个月内,完成对本村村情的了解,并撰写一份有针对性、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同时上报区大学生村十部管理办公室,以后每半年撰写一份。
  (七)认真记录《民情日记》,记录每天工作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农村工作感悟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乡(镇)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市大学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民情日记》展评,根据《民情日记》记录情况划分好、中、差三类,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八)每年年底分别向任职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大会、村党员大会及乡(镇)党委述职,并接受村民代表和广大党员的评议。
  二、请销假制度
  (一)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
  (二)请假一天,由乡(镇)分管领导批准。
  (三)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乡(镇)主要领导批准。
  (四)请假三天以上,由所在乡(镇)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批准。
  (五)假期结束后,按请假批准权限逐级及时销假。
  (六)每年请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三、目标管理制度 
  (一)大学生村干部要认真调查了解所在村基本情况,提出年度工作计划,乡(镇)根据本人提出的工作计划,结合本乡(镇)工作重点与大学生村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报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备案,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步逐项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三)乡(镇)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日常考核,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宏观管理,定期督导检查,进行年终目标考核。
  四、例会制度
  (一)乡(镇)每月28日前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例会,听取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汇报以及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工作。
  (二)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分片召开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例会,听取大学生村干部代表的工作汇报,归纳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全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
  (三)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干部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通报表彰优秀大学生村干部。
  (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例会须由专人负责记录,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召开例会情况和例会记录进行抽查。
  五、督查制度
  (一)坚持定期督查制度。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上岗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生活补贴发放情况、大学生村干部管理情况等。
  (二)坚持抽查制度。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对乡(镇)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进行抽查。
  (三)坚持督查报告制度。乡(镇)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每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公室。
  (四)坚持督查通报制度。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将以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简报的形式对乡(镇)、大学生村干部派出单位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在岗情况、工作情况管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大学生村干部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大学生村干部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的内容为:农村基本建设、土地调整、村“两委”人事变动、村经济项目建设、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影响全村稳定村情民意以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涉及大学生村干部人身安全导致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三)隐瞒不报的,将严厉追究乡(镇)、大学生村干部本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告方法为口头或书面形式,说明报告事项的事由、经过和结果。

 
 

 

文章来源: 作者:


上一篇:永城市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守则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通知

版权所有:中共永城市委组织部  主办单位:中共永城市委组织部
承办:中共永城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ycdj@ycdj.com.cn  豫ICP备:05006970号